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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一、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专项整治,重点整治
1、通过虚假宣传,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
2、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3、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行为;
4、人证不符和挂名住院行为;
5、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6、虚记、多记药品处方,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
7、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8、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行为;
9、将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行为;
10、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二、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1、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无证行医行为;
2、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3、全面深入排查线索,大力整治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4、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严厉打击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疗机构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强制消费和术中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5、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在基础建设、设备招标采购中违规违法行为;
6、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中违规违法行为;
7、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8、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9、严厉打击医务人员大处方超量开药,让患者到院外指定药店购药和推荐患者到利益相关的指定诊所诊疗行为;
10、严厉打击游走于县域范围内的非法行医、黑看护行为;
11、严厉打击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医闹行为、向医务人员实施敲诈勒索、故意寻衅滋事行为;
12、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内部工作人员参与涉医类违法犯罪活动或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利益输送行为;
13、重点整治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不规范处置行为;
14、重点整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滥用行为;
三、“黑救护车”专项整治
1、使用“120”院前急救救护 车外观标识、标志灯具、警报器等而未纳入“120”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管理且从事非法营运的机动车进行清理;
2、以非法套牌、非法改装或仿冒、盗用救护车外观标识的“黑救护车”非法营运案件进行打击;
四、医疗机构安全防范
1、在医疗机构内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如使用语言暴力、携带危险品进入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方法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危及公共安全行为;采取各种方式教唆、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案件数量(重点职业医闹);
2、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行为案件数量;
3、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案件数量;
4、在医疗机构内清理整治各类采取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方法,寻觅、引诱、欺骗患者及家属接受医疗服务或购买医疗用品、保健品等;套取患者信息,套刷医保卡等;宣传、招揽“黑救护车”、殡葬用车业务等人员数量;
四、行业作风建设“九不准”
重点整治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检查挂钩;开单提成;违规收费;违规接受社会捐赠;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以商业为目的的统方;违规私自采购使用药品耗材;医务人员收受回扣;医务人员收受患者红包等行为。
举报电话:
兴和县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474-7210804
兴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474-7588305
兴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所0474-7217228
来源/兴和县卫健委编辑/宋洁 翟琼
审核/王远飞
新闻热线/ 0474-7215507
投稿邮箱/ xhrmt20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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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兴和县卫健委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内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