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死人要赔多少钱 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怎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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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4 23:59

第一,开车撞死人要多少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支出的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因丧葬支出的交通、住宿、误工等合理费用。

据此,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按照抢救治疗一般伤害条例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为丧葬事宜支付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其中,可能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有:

1.事故处理费用。死者亲属也可以向责任人主张处理交通事故所需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但这种主张应当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运输费用按照当事人实际发生的必要费用计算,凭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如果有固定收入,应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无法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被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按照二十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满一年减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3.被赡养人的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支出计算。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按二十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满一年减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赡养人是指依法应当承担赡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

赡养人有几个的,每年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

4.精神损害抚慰金。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赔偿精神损害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认定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如何解决?

交通事故发生后,解决途径有:当事人自行协商、公安交警部门调解、法院诉讼。

当事人自行协商:主要针对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损害不大,没有人身伤害,当事人可以直接协商解决的情况。

交警部门调解: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自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的前提是当事人一致自愿请求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不自愿接受调解,公安机关不能强制调解。

发生交通事故的,调解从丧事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伤残之日起开始;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期限为十日。达成调解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结论,发送各方当事人。交通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由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当事人有权选择上述解决方式,公安机关调解不是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或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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