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党员干部带头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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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5 18:32

关于全县党员干部带头进一步深

化殡葬改革工作倡议书

全县党员、干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山西省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殡葬综合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等要求,充分发挥全县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树立文明、节俭治丧新风尚和绿色殡葬新理念,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现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01

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倡导文明殡葬

党员、干部及其亲属都应当带头实行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党员、干部要带头采取进入公墓安葬、骨灰存放等生态节地安葬,倡导骨灰撒散或深埋、不留坟头,使文明殡葬理念深入人心。

02

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

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治丧,丧事简办。要在殡仪馆等指定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 权益。不在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对举办和参与迷信陋俗活动的给予劝阻和制止。可采用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等方式哀悼逝者,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

03

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保护生态环境

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主动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家庭追思、踏青遥祭、书写寄语等文明祭扫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不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积极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带头祭扫先烈,带领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04

带头宣传殡葬改革,践行移风易俗

党员、干部要带头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俗,倡导文明新风,推进移风易俗新风尚。党员、干部要主动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约束,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带头治理散埋乱葬,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殡葬违法违规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带头树立践行文明、绿色、生态、低碳殡葬理念,带头以身作则、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带头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文明节俭治丧,带头保护生态环境、传播正能量,共同推进全县殡葬改革深入开展,带头营造人人支持殡葬改革、全社会关心殡葬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美丽应县做出应有的贡献。

原标题:《关于全县党员干部带头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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