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在一起”丨三子“分钱”赡养起纷争 法院判决服众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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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1 09:05

近日,70岁的李大代替90岁的母亲将一面写有“审判如剥茧抽丝有条不紊,判案似几何证明有根有据”的锦旗送给姜堰法院开发区艳雯芳审判团队,激动地对承办人穆艳法官说:“除了锦旗上感谢的话,我还有一句话要送给法官,那就是‘结案如潮涨潮汐有始有终’!”

据了解,成老太现已近90高龄,年轻时,她含辛茹苦与丈夫李老生育了四个孩子,其中李四因患有痴呆,一直与夫妻二人共同生活。之后李老于2012年去世,李四于2016年7月25日去世,成老太就随着李大生活。

然而2021年6月,因成老太生病住院,也考虑以后的病亡丧葬等事宜,需要用钱,70岁的李大表示仅靠李二和李三每月给的500元,不足以来给老母亲看病和照顾老母亲的生活,多次与兄弟协商要求分割父亲老李的遗产,兄弟均不同意。无奈之下,李大起诉至姜堰法院,申请依法分割李老的银行存款,以资备用赡养成老太。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穆艳进行深入走访,了解到李老去世后,曾留下设有密码的银行存款单4张和一张工资卡,加上李老丧葬费用剩的抚恤金1万元,合计人民币11万多元,均保存在李三的手中,至今未曾分割也未使用。

随后穆艳又了解到李二在很小的时候因为家里穷,独自去了浙江闯荡,一直到父亲去世前才有所联系。李三是家里最有文化和有出息的,在泰州市是一名公职人员。李二曾经因李大和李三不要求他赡养母亲,写过一份放弃继承的说明。后来经过法院的调解,李二又按月给付赡养费,所以也应当具有继承权。

兄弟几人之所以迟迟不分割父亲的遗产,关键在于李三认为李大赡养老人应该是李四去世后才开始的,父亲去世后母亲和李大还有李四虽然一起生活,但用的都是父亲的抚恤金,并没有用到李大的钱,现在李大所谓的要求分割遗产就是为了金钱,钱一旦分割不一定会用到老母亲身上。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穆艳多次找到成老太了解情况,成老太反映现在年纪较大,行动不方便,有时候还存在大小便失禁的问题,还在吃药,现在身边离不开人,李大及大媳妇照顾的很好,但是看到他们现在年纪也大了,确实照顾的很辛苦,现在生病需要用钱,所以也想分割李老的遗产用于养老,减轻负担。

最终,通过抽丝剥茧式的调查,穆艳法官理顺多方之间的关系,结合本案查明的事实及相关规定判决18228.04元归李大所有,85064.19元归成老太所有,6076.01元归李二所有,12152.03元归李三所有,多方都服判息诉。

然而在判决生效后,本案的执行又面临复杂情况,相关银行存款单、工资卡涉及四家银行,实际履行困难重重。为做到有始有终,穆艳与执行局沟通后,执行干警奔赴四家不同的银行为当事人扣划被继承人的遗产。

到了四家银行后,又发现遗产中银行存单年代久远,即存在定期利息又存在活期利息银,导致银行的司法扣划审批程序繁多,仅一家银行就跑了三趟才完成了扣划,后与银行人员及时沟通本案的特殊性,终于顺利完成了银行扣划,并及时发放给成老太和相关当事人。

通过该案的处理,“艳雯芳”团队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延伸审判职能,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的困难,切实做到让老年人“吃不愁、病不忧、孤不独、乐有伴”,感受到人民法院的为民情怀和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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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和你在一起”丨三子“分钱”赡养起纷争 法院判决服众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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