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临近,祭扫活动增多,天干物燥,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确保清明期间的消防安全, 3月30日起,我市消防部门加强对公墓、陵园、寺庙等祭祀场所以及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商场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扫墓祭祀时应文明安全祭祀,不要乱扔烟头、随意焚香、烧纸钱及放鞭炮,如不慎引发火灾,应立即请求周围群众及园林工作人员支援,及时拨打119报警;消防部门还倡导,破除扫墓烧纸钱燃鞭炮习俗,选择献花、祭拜、上网祭奠等文明祭祀,用健康安全的方式来寄托对先人的哀思。根据我国 《消防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过失引发火灾,轻者给于罚款、拘留行政处罚,严重者构成失火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德州日报 责任编辑:连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