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白喜事上跳脱衣舞 喇叭班班主夫妻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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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0 13:25

  在农村,很多家庭在办红白喜事时都会请喇叭班。但在一些人的刻意“改进”之下,喇叭班的性质也变了“颜色”。7月24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组织淫秽表演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刘艳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处被告人李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现年30岁的李强小学四年级辍学后跟人学习吹喇叭,成年后就一直跟着师傅的喇叭班干。到了2009年,结婚后的李强为了能多挣些钱,就和媳妇刘艳组织了一个喇叭班,生意虽不红火,但也还算过得去。可由于同行逐渐增多,李强的生意开始冷清了起来,焦急万分的他悄悄去别的班子考察了一下,才知道别的班子之所以生意好,是因为他们有“特色”——脱衣舞表演。了解到内情之后,李强回去和刘艳一合计,觉得自己的班子如果再这样“固步自封”,终将会解散。于是,他们便找了一个“放得开”的姑娘陈玲,并按照别的班子的模式对其进行了一番“培训”。

  今年3月17日,李强接到了一个婚礼的生意,便带着陈玲一起去进行表演。为了能够迅速打响自己的名号,李强事先在和雇主商谈时并没有提及脱衣舞表演的事情,也没有再提高要价。表演当天,在例行的唱歌、二人转表演结束后,李强便安排陈玲上台进行脱衣舞表演,而这也将现场的气氛推向了高潮。许是脱衣舞表演真的打响了喇叭班的名声,第二天就有好几家办红白喜事的找到李强,请他的喇叭班到现场演出,而李强也全部应了下来。

  3月20日,李强有事外出,刘艳独自一人带着喇叭班和陈玲去一户办丧事的人家进行演出,也照例在事先没有通知雇主的情况下安排陈玲跳了脱衣舞。可让刘艳没想到的是,表演刚结束,就被接到群众举报赶来的公安干警抓获。得知这一情况后,李强也前往公安机关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艳、李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组织他人进行淫秽表演,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被告人刘艳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行为系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李强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亦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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