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标准提高至14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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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1 23:59

  2月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自2023年1月1日起,漯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标准提高120元。调整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标准从原来的1356元提高至1476元,将进一步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权益,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据悉,自2021年漯河市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以来,这是漯河市连续两年调整城乡居民丧葬补助标准。

  漯河市城乡居民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间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丧葬补助费。

  申领人员应当在参保城乡居民死亡之日起6个月内,持户籍注销证明或火化证明,到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参保缴费期间死亡的到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到待遇领取地经办机构办理),申请领取丧葬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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