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现将我市清明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墓陵园、各区殡仪服务站骨灰楼、各镇(街)村(居)骨灰楼(所)清明祭扫集中开放时间为3月25日至4月14 日。
二、倡导以公共交通方式绿色出行,缓解各祭扫场所周边交通压力。
三、实行单、双号错时错峰祭扫,安放格位、安葬墓位尾号为1、3、5、7、9的在奇数日祭扫;尾号为2、4、6、8、0的在偶数日祭扫。若市民同时持有两本(含)以上的安放证或安葬证,且墓位号、格位号分别为单双号的,可任选一天前往祭扫。
四、严禁在园区内焚烧纸钱、冥币等丧葬祭祀用品。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祭扫现场安全管理和森林防火相关规定,杜绝野外非法用火。
五、倡导“网络祭扫”,市民可通过“i 厦门”微信公众号或APP中的网上祭扫平台“厦门云祭园”免费进行网络祭扫。倡导通过鲜花祭扫、小规模家庭追思等方式祭奠先人。
六、倡导生态安葬,市民可通过“i 厦门”微信公众号或APP中的“生态葬预登记”提前进行预约登记。
七 、清明祭扫24小时咨询投诉电话:0592-2038993。